金房暖通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徐兴文、宋双喜。这是中信建投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9单IPO项目。
此前,1月6日,中信建投保荐的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7日,中信建投保荐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9日,中信建投保荐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9日,中信建投保荐的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1日,中信建投保荐的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31日,中信建投保荐的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8日,中信建投保荐的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2日,中信建投保荐的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过会。此外,2月2日,中信建投保荐的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被否。
金房暖通主要从事供热运营服务、节能改造服务和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创新、满意的城市供热综合服务。
2、发行人供热运营服务主要有供热投资运营、收取供热费及收取委托运营费的委托管理运营三种模式。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委托管理运营-收取供热费模式下部分项目未收取供暖管理费的合理性,供暖管理费的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是否存在通过未支付或少支付供暖管理费进行利益输送或调节利润的情形;(2)报告期内相关供暖补贴、延长供暖补贴及未能收回的供暖费的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3)报告期内实际供热面积的确定依据是否充分,相关内控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利用供热面积调节报告期业绩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重较高。请发行人代表:(1)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收入比例变动的合理性以及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2)说明预收款模式下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并存在大额供热运营费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北燃金房作为发行人关联方,持续成为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且逐期增加的原因,是否属于变相资金占用;(4)说明各期末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及逾期应收账款的收回情况,报告期内针对供暖费逾期时间较长的用户所采取的具体催收制度措施及其有效性,是否存在诉讼及纠纷;(5)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谨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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