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家庭冬季取暖问题,辽宁省丹东市全面实施冬季城乡困难家庭取暖救助工作,预计2020年至2021年,将为全市5.4万户城乡困难家庭减免或发放取暖救助资金1807万元。
取暖救助范围: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乡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和孤儿家庭。
集中取暖救助标准:
√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家庭年救助上限为60平方米。
√城乡低收入家庭年救助上限为36平方米。
★按照实际应交纳的合规采暖费全额救助,超过上限面积的自行承担。
分散取暖救助标准:
√城市低保家庭、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孤儿家庭年救助标准为500元。
√城市低收入家庭年救助标准为300元。
√农村低保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孤儿家庭年救助标准为200元。
√农村低收入家庭年救助标准为100元。
近年来,丹东市不断提升取暖救助能力和水平,现已实现取暖救助城乡全覆盖,有效保障了全市困难群众冬季取暖。【来源:丹东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