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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长春供热一次网换热站二次网工程招标

时间:2020-9-17 8:59:58   作者:长春产业园供热招标   来源:投稿   评论:0
内容摘要: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供热一次网、换热站、二次网工程招标公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供热一次网、换热站、二次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供热一次网、换热站、二次网等工程已由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2020】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申请地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供热一次网、换热站、二次网等供热工程
2.2招标控制价:560.7462万元;
2.3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英泰大路以南,英俊西街以西区域;
2.4项目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2020年11月30日;
2.5项目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提供2020年03月-2020年0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材料原件(提供2020年03月-2020年0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新成立的公司以最近的月份提供即可);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供热信息网了解到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注:投标人需对报名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长春供热一次网换热站二次网工程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09室)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持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8)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下同),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1007室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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