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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万通供热公司冬季集中供热收费通知

时间:2019-9-27 15:18:09   作者:西和县万通供热   来源:投稿   评论:0
内容摘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万通供热有限公司2019年冬季集中供热收费通知,我公司自9月26日开始收缴2019--2020采暖期供热费。收费标准:居民住宅热费按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四个月)收取..
甘肃省西和县万通供热有限公司2019年冬季集中供热收费通知

尊敬的各用热户:

您好!

十分感谢您对集中供热工作的支持。2019年冬季供热已临近,为了有计划、早安排,做好今冬明春供热的各项前期保障工作,我公司自9月26日开始收缴2019--2020采暖期供热费。为让您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请您配合我公司收费工作,按期缴纳热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收费时间:2019年9年26日—2019年11月15日,每天早8:30—晚18:00分(节假日正常收费)。过期不缴费的用户我们将视为主动放弃用热,今年将不予供热。

2、收费地点:供热公司院内收费室(甘肃银行对面)。

3、收费标准:居民住宅热费按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四个月)收取。

4、为确保供热安全和供热质量,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动室内采暖设施,加大管网管径、增加用热管线或散热器;

(2)遮挡散热器影响供热效果;

(3)擅自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

(4)安装放水阀、循环泵,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

(5)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系统正常进行维护管理;改变用热性质及运行方式;

(6)其他影响供热系统正常运行和其他用热户用热质量的行为。凡是用户室内安装了放水阀、循环泵等,请自行拆除,一旦查出将停止供暖。造成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造成其他用热户供热温度达不到标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本采暖季之前拖欠费用的用户,须一次性交纳前期拖欠费用。

6、住宅改变用途的按照非住宅标准计收暖气费用。

7、未实施分户供暖的,需整栋楼所有用户交清供热费方可供热。

8、为了保证供热安全,稳定,我公司竭诚为广大用户提供最佳的供热服务,请各用户积极配合。

服务电话:0939—6624669

西和县万通供热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6日

标签:西和县万通供热公司 西和县供热公司 西和采暖供热费标准 居民住宅热费标准 陇南采暖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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