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昌黎县城区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所需环保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黎县城区1号热源厂集中
供热工程已由昌黎县展改革局以昌发改审【2014】2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黎县热力供应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黎县热力供应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环保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昌黎县1号热源厂院内;
(2)规模:昌黎县城区1号热源厂,项目总建筑面积9075.36平方米;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4)本次招标采购材料包括:65吨1号2号3号布袋除尘器、终端加湿器、65吨1号2号3号除尘器下灰系统刮板机、厂区脱硫系统设备材料等。
(除尘布袋\布袋骨架\闸板阀\脉冲阀\截止阀\仓室控制气缸\气缸控制阀\卸料器\减压阀\空气炮脉冲阀\空气炮\压力表\压力变送器 \气源处理器\布袋除尘器下刮板机输送机\煤燃烧烟气灰刮板输送机\脱硫泵\法兰涡轮蝶阀...等)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货期: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50天。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的设备材料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 / 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 1月 12 日8:30至2019年1月16日17:30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供热信息网了解到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 1日9时30分,地点为:昌黎县建设大厦11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昌黎县热力供应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昌黎县 地 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联 系 人:康永波 联 系 人:闫佳彬
电 话:17732677877 电 话:1333333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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