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零时,乌鲁木齐将准时开始供暖,目前各供热单位的供热系统已进入冷态运行状态,均具备供暖条件。今年乌鲁木齐总供热面积为1.75亿平方米,与去年相比,增加了800余万平方米,增加区域均为新建居民楼。
10月8日,供热信息网从乌市供热行办了解到,在供暖之后,若用户室内供热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可向辖区的供热单位反映;如果因用户庭院管网老化、管径不匹配或室内采暖设施有问题、室内保温性差等原因造成的,用户应及时向产权单位或小区物业公司反映;如果因供热管线调节不平衡,供热参数达不到要求造成的,由供热单位负责解决。
居民如在采暖期间,发现漏水等供热问题时,可联系所属供热单位或辖区供热管理部门,及时反映问题。如辖区供热管理部门存在推诿、扯皮等问题,用户可向市供热行办服务热线 2811532反映。
据供热信息网了解,采暖期间,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停暖、限暖。对确因锅炉维修或其他原因暂停供暖的,必须提前一周向市人民政府及供热办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暂停供暖,并应通过各种方式向辖区居民公布,并积极做好解释工作。
据悉,今年乌鲁木齐市、区供热信访热线和各供热单位三级用热户质量服务热线已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继续拓展群众供热信访受理及处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