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包头市紧紧抓住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加大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力度的投资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17,792.11万元,供热信息网获悉目前,市财政根据工程完工进度及时将13,143.62万元资金拨付到各有关旗县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同时,市财政要求各地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及小区综合整治等。
改造后,冬季户均温度提高3-6℃,夏季可降低室温2-3℃,将显著降低既有居住建筑采暖能耗,减少居民热费支出,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实现节能、环保、惠民等多重政策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