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石景山区)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汇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京汇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石景山区)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汇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石景山区)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二、资金情况:政府补贴及企业自筹,本项目总投资约为RMB约312万元。
三、项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招标内容:北京汇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石景山区)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人:北京汇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编:100062
联系人:张学东
电话:67116649
传真:67116647
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中国供热信息网了解到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投标产品应入选《北京市供热协会通断时间面积法厂家推荐名录》,投标人为服务(通断时间面积法)厂家代理商的,须具有服务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7、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须具有主要设备(至少包括热量表、通断阀)厂家的授权。
8、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机电安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10、投标人如为外埠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
11、凡受托为采购本次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2、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
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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