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P手机版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五自治区

乌鲁木齐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需四个条件

时间:2014-6-11 8:36:53   作者:汉澎   来源:邮件投稿   评论:0
内容摘要:乌鲁木齐市不久前出台了《乌鲁木齐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并已实施。今后,乌鲁木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申请条件、如何改造将有具体实施细则。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须符合四个条件...

乌鲁木齐市不久前出台了《乌鲁木齐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并已实施。今后,乌鲁木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申请条件、如何改造将有具体实施细则。

 

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须符合四个条件:

 

项目最小单位为楼栋且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2003年4月15日前建造的非节能建筑及2007年10月1日前未安装温控计量装置的建筑;

不属于城市房屋征收范围并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

满足抗震及消防安全要求。

 

符合节能改造条件、具有节能改造意愿且自筹资金到位的项目可由业主单位、业主委员会、社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等向各区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包括室内供热计量及温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室内供热计量温控系统包括在楼栋热力入口安装楼栋热量表、水力平衡装置、过滤器和关闭阀等设备。项目从完工当年采暖季开始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据中国供热信息网了解,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按建筑面积实行定额补贴政策,剩余资金自筹。政府引导资金将逐年递减,鼓励早改早受益。

 

从2005年起,乌市在全国率先推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截至2013年底,累计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4952.56万平方米。2014年乌鲁木齐市计划完成28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

 

《乌鲁木齐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全文:

http://www.china-heating.com/news/2014/22001.html


标签:乌市供热计量 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条件 乌鲁木齐供热计量申请条件 乌鲁木齐供热计量实施细则 乌鲁木齐供热计量面积 

中国供热信息网-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暖锅炉采暖设备供热节能换热机组,地热采暖项目供热计量系统软件热量表厂家供暖协会行业商机平台

投资合作,Copyright © 2004-2019,版权说明, 辽ICP备110084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