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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地区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上会讨论 将规范采暖费补贴制度

时间:2013-11-26 9:35:25   作者:溪坤   来源:邮件投稿   评论:0
内容摘要: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就《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条例(草案)》将涉及采暖费“暗补”变“明补”、测温退费等诸多百姓关注的供暖问题...

11月25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就《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记者了解到,《条例(草案)》将涉及采暖费“暗补”变“明补”、测温退费等诸多百姓关注的供暖问题。

 

《条例(草案)》对推进采暖费补贴制度改革进行了规范,规定个人用户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或者工资管理部门将每年的采暖费补贴一次性或按月发给职工,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同时,《条例(草案)》明确,计划调整供热价格时,价格主管部门要进行成本监审并举行听证会。

 

针对要求暂停供热等情况,《条例(草案)》要求,必须是分户供暖而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用户,才能要求暂停供热,用户需要在采暖期开始15天之前告知供热单位,办理相关暂停供热手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办理暂停供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保障供热设施运行的基础采暖费,具体交纳比例由市政府决定,但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应交全部采暖费总额的20%。据供热信息网了解,沈阳市现在并未收取这笔费用。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草案)》全文下载:

http://www.china-heating.com/news/2013/19394.html

 

 

 


标签: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 辽宁省供暖条例 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具体操作办法 采暖费补贴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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