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沙外国语学校的委托,我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发布公告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CG-HNDT-GK20120801),应采购人要求作出如下变更。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19.2评标标准“7.2供货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计2分;提供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的正、副本和明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英版,CRAA产品认证证书的影印件,每证计1分,共计3分”,修改为:“7.2空气能热水机组供货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计2分;提供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的正、副本和明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英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影印件,每证计1分,共计3分”。
2、将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9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其它要求第(3)项“(3)提供所投空气源热泵机组系列产品的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进行检测的检验报告影印件”,修改为:“(3)提供所投空气源热泵机组系列产品的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进行检测的检验报告影印件”。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东塘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院内)
联系人:刘佳骆芳
电话:0731-85607737 传真:0731-85144310
采购人:长沙外国语学校
地址:湖南长沙市韶山南路635号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138--73195818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王希 电话:0731-88666341